一、什么是商標?
商標是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標志,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
二、什么是注冊商標?
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是注冊商標。
三、注冊商標的作用?
1、區別作用:區別商品或服務的來源,方便消費者辨認、選擇;
2、受法律保護,在注冊的有效期內受法律保護;
3、便于廣告、營銷和參與市場競爭;
4、是注冊人的知識產權,可以作為無形資產投資,可有償轉讓和許可他人有償使用。
四、商標標識
是綴附于商品但與商品的功能無關的帶有商標的物品,包括帶有商標的包裝物、標簽、封簽、合格證、標牌、廣告宣傳品等。如酒瓶的瓶貼、電器上的商標標牌等等。
五、商標專用權
商標專用權是商標注冊人對其商標依法所享有的獨占、使用、受益、處分的權利。其內容為:
1、使用權:獨占使用,以核準注冊的商品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為準;
2、禁止權:禁止他人在相同類似商品上注冊和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
3、轉讓權:注冊人可根據自己的意愿有償或無償將商標轉讓給他人;
4、許可使用權:可有償或無償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
六、商標的使用
指將商標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的文件上,或者將商標用于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
1.將商標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書上包括:
(一)商標使用在商品外包裝、容器、標簽上,或者使用在商品附加標牌、產品說明書、介紹手冊上等;
(二)商標使用在與商品銷售有聯系的交易文書上,包括使用在商品銷售協議、發票、票據、收據、單據、商品進出口檢疫證明、報關單上等;
(三)其他符合商標法規定的使用方式。
2.將商標用于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包括:
(一)商標使用在廣播 、電視等媒體中,或者使用在經國務院出版行政部門批準公開發行的出版物上;
(二)商標使用在廣告牌、郵寄廣告或者其他廣告方式中;
(三)商標在各級政府有關管理部門批準舉辦的展覽會、博覽會上使用,包括在展覽會、博覽會上提供的使用商標的印刷品及其他資料、照片等。
3、服務商標的使用方式包括:
(一)商標直接使用于服務,包括使用于服務的介紹手冊、服務場所招牌、裝飾、招貼、菜單、登記證、價目表、掛號卡、獎券、文具 、信箋及其他配套用具用品等;
(二)商標使用于服務有聯系的文件資料上,包括匯款、單據、發票、發貨單、提供服務的協議等;
(三)其他符合商標法規定的使用方式。
4.商標注冊信息的發布不視為商標在商業活動中的使用。(如:在報刊上僅僅進行商標信息展示)
七、注冊標記
使用注冊商標有權標明“注冊商標”或者注冊標記?或“注”。
八、少數民族文字是否可以用作商標注冊使用?
少數民族文字可以作為商標申請注冊。為了便于審查,應當附送商標設計說明。
- 1989年11月1日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關于蒙文是否可以用作商標注冊使用問題的答復》
九、商標可以使用繁體字嗎?
商標文字可以使用繁體字,無論是簡化字還是繁體字,都必須書寫正確、規范,不得使用錯字、停止使用的異體字和不規范的簡化字。
- 1990年12月21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關于商標可否使用繁體字問題的答復》
十、“注冊商標”字樣或者注冊標記從什么時間開始啟用?
“注冊商標”字樣、“注”或 ? 只能使用在經商標局正式核準注冊的商標圖樣上。
企業申請注冊商標后,如果只是見到商標初步審定公告,還不能使用“注冊商標”字樣、“注”或 ? 。只有經商標局正式核準注冊并刊登注冊商標公告之日起,方可使用“注冊商標”字樣或者注冊標記。
- 1986年10月11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關于“注冊商標”字樣或者注冊標記啟用時間的通知》
十一、在一個商品上同時使用兩個或兩個以上注冊商標可以嗎?
企業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在一個商品上同時使用兩個或兩個以上注冊商標。企業可以將一個商標注冊并使用在自己生產的全部或部分商品上,以區別其它企業生產的商品,同時可以在每種產品上注冊并使用一個專用于該產品上的商標,用來區別自己生產的不同商品。
- 1989年12月4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關于可以在一個商品上同時使用兩個或兩個以上注冊商標的意見》
十一、什么叫商品通用名稱?
商品通用名稱是指為國家或某一行業中所共用的,反映一類商品與另一類商品之間根本區別的規范化稱謂。商品通用名稱的確定,主要源于社會的約定俗成,既要得到社會或某一行業的廣泛承認,又要規范化。這是商品通用名稱概念本質的特征,也是判定商品通用名稱的主要依據。
- 1989年3月2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關于整頓酒類商標工作中幾個問題的通知》
十二、品牌與商標的區別和關系
商標屬于法律概念,是區別生產者商品和服務的標志;品牌屬于營銷學概念,是區分銷售者商品和服務的標志。品牌獲得法律保護的主要途徑是依法申請商標注冊、取得商標專用權。品牌的主要表現形式和核心是商標。
-2015年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張茅局長在中國商標品牌研究院揭牌儀式暨品牌競爭與創新發展論壇上的主旨演講
十三、TM標記是什么?
TM為英文trademark的縮寫,意思就是商標。我國法律沒有對TM標記的使用做出規定。使用“TM”標記,與商標是否申請注冊、是否獲得受理、是否獲得初步審定公告、是否被異議、是否獲準注冊均無對應關系。這只是一個商標權利人自愿使用的標記,而且不必然代表標上TM標記就一定是商標。
使用TM標記的意義在于:使用人主觀地、主動地、一廂情愿地想告訴別人:這個文字或者圖形,不僅僅是名稱,不僅僅是原料,不僅僅是說明用語,不僅僅是廣告用語,其實是我家的商標。